合约限制了艺人和导演,只能在一家公司。
电影行业还好一点,自从李小龙时代之后,电影逐渐百花齐放。但电视领域,不讲道理的霸王条约尤其苛刻。比如,业界最大的电视公司,对于旗下的艺人的限制和压榨也是最厉害的。一家独大的某电视台,本来自家给的钱就少,却不准在外兼职,这是什么道理?
因此,我们公司决心打破垄断,欢迎导演、艺人、作曲家等等人士,跟我们签署经纪合同,我们的经纪合同,是服务和后勤,而不是捆绑”
台下的媒体,纷纷情绪激动。
黄锡照这番话,虽然没有点名,但实际上,大家都猜得出来,炮轰b!
整个香港电视媒体老大,显然是b,也只有b的员工规模最多,也最能稳定获得盈利。但是,b拿的收入,显然是比同行更少。
无论是丽的电视,还是当初的佳艺电视台,其员工的薪酬,以及成名的明星、导演们能拿到的钱,却远远比b要高。
当然了,最抠门的b,经营的稳定性,要远远超过同行。毕竟,香港的人口技术决定了本地的电视台市场是有上限的。人工和物价增长,会快速吞噬收入增长幅度,不抠门的话,那么,可能就会在长期经营中逐渐陷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