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毫无疑问,是一位极其伟大的产品经理。虽然,美剧中吐槽,乔布斯连代码都不会写,但是,伟大的产品经理未必需要知道技术上是怎么实现的,只需要告诉研发团队,我要这种产品,功能、体验、外观……用自己超前的审美和想象力,引导消费市场的变革。
本质上,在颠覆性产品问世之前,消费者未必知道,自己需要这种产品和需求。等到真正体验后,很多消费者不得表示,离不开某些新的产品了。
电脑、互联网、智能手机,一个又一个产品,最初都是消费者“不需要”。传统的厂商,以为自己过于的经验,可以永远有效。事实证明,创新永远暴利的来源!
想出市场上前所未有的产品,并且,有能力把它推向市场。那么,必然比制造传统的产品,更能获得利润。
后世的苹果公司的成功,基本上都是取决于颠覆性的产品上市。但是,苹果的衰败,以及给对手可乘之机,也主要是因为,并未能做到,一直领先,且垄断所有消费群体的市场。
就如,后世的苹果手机,之所以给安卓阵营可乘之机。主要是因为,苹果上市初期,并未能够覆盖所有的消费群体,而是为了每台机器都有不俗的硬件利润可以赚取,导致价格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