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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俄罗斯分公司、韩国分公司、东南亚分公司、南亚分公司、中亚分公司、中东分公司、欧盟分公司、东欧分公司、非洲分公司、南美分公司、大洋洲分公司等等,大约是有13家直接隶属于集团公司之下的分区总部。
在其管辖的市场区域范围内,这些分区总部是拥有最高的决策权。基本上,该地区的客户和消费者,只会跟分区总部进行打交道,而不是跟新创业电子集团总部进行直接接触。
当然了,香港、澳门和中国大陆地区,是没有地区分部的,因为,新创业电子集团在这一块市场,纳入集团总部自营市场。
这些地区市场总部,初期的资金来自于新创业电子集团投资,但是等到在当地市场扎根长了,逐渐开始产生利润之后。利润大头,自然是用来继续开拓市场渠道。其次,则是将一部分的盈余,上缴给集团公司。如果还积攒了一些超额的利润,则是可以用于自主投资。
比如,日本、北美两大地区的地区总部,这么多年的经营,手头积累的利润越来越多。所以,增长不仅仅是靠着销售来自于总部授权的产品。更多是来源于,自主进行一些投资。投资的项目,最好是跟集团公司的其他项目能协同,这样是可以获得更多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