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事实。就在我出门的时候都还在提醒我一定要小心,千万要小心,不要受伤的那个女儿,在我出去没多久之后再回来,就消失了。”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可我知道,我就是知道,是那个狗官派人掳走了我女儿。”
“只是这样一来,我就更不能留在这里了,我必须要逃走,必须要逃出去,我不能死。如果我死了,那,谁还能把我女儿从那个狗官的手里救出来?”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逃离了洛阳城,然后改名换姓,冒死潜入到了那个狗官治下的城池里。”
“从那以后,我日日勤修不缀,而且几乎每一年都会闯入到那个狗官的府邸之中,尝试着杀了那狗官,救出我女儿。”
“第一年,我闯进去,被打的重伤濒死,手中的长枪也被打断成了两截。纯靠着心里的灵光乍现,我将自己的枪法改成了一套双枪枪法,拖着残躯杀出了一条血路。等到我逃到安全的地方的时候,我的身上已经留下了二十多道伤口,衣服几乎都被鲜血给染透了。”
“我在野外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多亏了命够硬,运气够好,这才没有被发现,而且撑了过来。一个在山上迷了路的书生救了我,分了我干粮,喂了我水,还给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