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能克服,那后续一切都是妄想。
那就是眼下的榷酒制度。
韦仁实记得,唐高祖武德年间,因粮食歉收,李渊曾下诏禁止酿酒,措辞相当激烈,曾用过“沉湎而之辈,绝业亡资……兵革未宁,年数不登,市肆踊贵,趋末者众,浮冗尚多,肴羞曲蘖,重增其费,救弊之术,要在权宜关诸州官民,其断屠酤”这样的话来。
而后大唐兴盛,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榷酒制度虽然一直存在,但是却管的并不太严。
不过,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为确保朝廷的财政收入,应付军费开支和养活皇室及官僚,便巧立名目,征收苛捐杂税,重新恢复了税酒的政策。
“天下州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朝廷对酿酒户和卖酒户进行登记,并对其生产经营规模划分等级,给予这些人从事酒业的特权,未经特许的,则无资格从事酒业。同时除官府设肆卖酒外,又有官卖酒曲,或由特许的酒户输占酒价之半的榷酒钱,又或是将榷酒钱分摊于青苗钱上,来维持朝廷对酿酒、卖酒的垄断。
另外,卖酒人每卖一斗则须“榷百五十钱”,这是一个很高的税率了。
抛开税率高低不说,光是这身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