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带着小城回史前 > 第104章 得手

    鲜血又流了不少,但长毛象却没有再醒过来了。

    几人上前,一起捧起鲜血,咕咕就喝了起来。这几乎是狩猎的传统,石喙和墩木早听得多了,这艘他们第一次这样,因此喝得分外多。

    守栗笑眯眯看着石喙道:“多喝些,补水。”

    众人知道石喙尿了裤裆,也是哈哈大笑。

    小狼狗更是不客气,在雪地上不断舔食。一路过来,它也出了不少力气的。听到众人的笑声,它也嗷嗷了两下,算是跟大家一起笑了。

    林迹不喝鲜血,随手在象身上拍了拍,发现这长毛比想象中要柔软些,比羊毛略微粗,不过却比人的头发柔软。

    破屠接过砍刀,对着长毛象比划着:“怎么弄?”

    要是以前弄了这么大的猎物,会派一两个人回部落叫人,让整个部落的人来这附近住着,把它吃完了再说。

    现在就不行了。现在是冬天,部落老少出来的话,说不定得冻死几个。部落的寨子也不会有人愿意舍弃。而且林迹是打算把这东西弄来制作来年的储备肉食的。

    守栗觉得自己终于要派上用场了,说道:“我回去叫人来搬吧。”

    “不用回去。”林迹摇摇头,对着天上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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