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远古森林、大山谷、西莫河两岸,无尽荒野治下的所有土地,在经历了五个月的大融合之后,人族终于在荒野之神潘廖的庇护下,安居乐业,大有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
两个贵族装扮的大胡子纵骜在大草原之上,看着一群正在放羊的人族,他们正在用小石头圈羊,他们的脸上洋溢着欢笑,来表明他们对新生活的满足。
“阿库怒斯,我们现在到哪里了?”凌轩勒住了骜,问跟过来的阿库怒斯。
是的,这五个月来,凌轩与他的侍卫阿库怒斯,两个人,两头骜,随心漂荡在荒野之神治下的土地,他们领略了所过之处人族的各种风俗。
凌轩由于散漫,或者说是雄性激素分泌旺盛,留下了三捋掩牙胡须,看那神色,再褪去一身亚麻西服、铆钉牛皮靴子,倒是颇有几分玉麒麟卢俊义的风度了。
“大人,我们已经游历了无尽荒野治下所有的领地,现在已经到大草原了。”阿库怒斯也勒骜停在凌轩身边,回答道。
“大草原?是那个荒野之城与南湖城之间的那个大草原吗?”凌轩捋一捋还不太长的胡须,问。
“是的,因为荒野的人族过于繁荣,已经达到一百七十万了,所以潘廖大人将荒野的三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