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伸手一掏,拉出一个不小的工具箱。里面除了放着一些车辆常用的扳手等工具外,还放着一只臭名昭著的‘芝加哥打字机’,正式名称为汤姆逊冲锋枪。
让这支枪凶名远扬的便是如今这个时代,因为它个头短小,非常容易隐藏携带,而且火力异常凶猛,这就让它成了这个时代黑手党们的最爱。
安一指本人的枪法不必多说,任何枪支到他手里都属于明珠暗投,颇有自知之明的他用眼神示意托马斯用它对警察射击。
而后者拿起这把枪以后,犹豫了一下,仿佛在做着心里斗争。
不知道这两人加入帮派的理由是什么,但目前来看,这俩人还没有心狠手辣到用冲锋枪在大街上扫射的程度。
嗯,安一指有那种程度。
反正打的都是npc,又不是真人,没那么多心理压力,这就有点类似以前玩的fps游戏,玩家在扣下扳机前怎么会考虑准星内的敌人是不是有家人父母,他们只会想着一枪爆头。
“让我来吧”
“不,先生,我来做”
托马斯的眼神坚定起来,仿佛想到了什么,内心一片火热:
“如果这是为了理想,我愿意当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