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但亚莲恩的枪术实在太厉害,枪尖的刺是最简单的枪术,可是最简单的枪术练得极致,就是最高明的枪术。
要是阿莎穿一身的铠甲,负重限制了速度,她早就输了。
亚莲恩的长枪战技得奥伯伦训练和指点,实在是太快。亚莲恩战术得当,只取一招对敌,利用长枪的长度和速度,封死阿莎的近身,然后乘胜追击,最单一的刺,却逼得阿莎连连后退。
长枪看起来好像速度无法快,但只要枪尖不回收,只在阿莎全身晃动,手腕略微变化,枪尖就可再次出击或者回收,这种变化的幅度,已经是最小,比短剑的变化幅度都还要小得多。
变化幅度越小,速度就越快,进攻和后退就神出鬼没,令人防不胜防。
两人从船楼的位置开始对战,亚莲恩越来越快,步步紧逼,渐渐把阿莎逼到了船头。围观的将士们也是步步后退,不停的让开,避免两人的决斗受到影响。亚莲恩的额头已经见汗,枪在她手里越发使得快,阿莎手忙脚乱,长剑和短剑都用于防御上,虽然看起来狼狈,却每次都能在最惊险的时候避开。
亚莲恩主进攻,阿莎主防御。要不是一身的锁子甲,亚莲恩步法再快一点,阿莎就输了。再快的枪,也是需要步法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