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不足道,罪名也可大可小,无非是刘宗岳给山里的亲戚写了一封“家书”,“家书”上也仅仅叙说了邻居家最近又买了几头猪几只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抗联情报人员能看懂信里的内容,那些猪和鸡代表着坦克与飞机,但王之右哪里会看得懂?他气愤的是刘宗岳不会来事,平时不知溜须拍马,逢年过节的也不知送点金条银元什么的,好不容易抓到刘宗岳给山里亲戚写的一封信,马上如获至宝给刘宗岳安上通匪的罪名,目的是等刘宗岳求他时好趁机捞上一大笔,可等来等去,刘宗岳硬是不上道,骑虎难下之下不得已只好判了。
判完后,王之右还找人给刘宗岳带话,言明无非是五千块钱的事,干嘛那么死心眼?刘宗岳得知真相后气的直翻白眼,不过翻过之后依然没辙,五千块可不是小数目,相当于七根“大黄鱼”(十两重金条),他比较清廉又有一大家子人要养,就算卖房子典地都不够,他全部身家连五千块钱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哪里能满足王之右的胃口呢。
事情在一个半月以前出现了转机,忠实的部下兼地下工作者苏丛福忽然跑来探监,两人嘀嘀咕咕谈了很长时间,又过了几天苏丛福竟然拿来一万元“康德绵羊票”(伪满国纸币),在刘宗岳的指点下频繁接触了一些还能说上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