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双方合作愉快,没有意见的话,就会自动续约一年。
这种合同的好处在于比较灵活,三年以后俱乐部想换主教练,又或者他自己想走,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续约就不同了,一签订续约合同,至少期限上要加一年。
一个欧洲的足球主教练,在一支球队执教三年或四年是比较正常的时间,短期的一般就是两年或者三年,超过四年就算很长了,除了温格、弗格森这样,身上几乎刻印了球队名字的足球教练,其他足球教练很少有在同一支球队执教时间超过四年,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教练本人会对球队、对固定的环境厌烦,俱乐部也会考虑换一个主教练来为球队增加一些新的东西,另外,还会有其他原因,导致主教练和俱乐部只能和平分手。
总归太长时间的合同,还是需要仔细考虑的,并不能说肯定执教成绩好,就可以放心的签长约,因为四年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万胜都不清楚。
他必须考虑清楚。
假如合同时间短的话,那就要灵活多了,比如执教成绩不好,或者没有可能让球队再进一步,那么合同到期后,曼城只要表示不续约,万胜就可以去找新东家,到时候曼城也能找新教练,双方就等于是和平分手,根本不会有任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