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还是第一次来洛杉矶,对他来说,这座城市是完全陌生的。
他一个人走在街道上,体会着城市的风情。
这时的感受完全不同。
在曼彻斯特的时候,每当他一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就会遇到各种事情,记者采访、球员要签名、一群人围观等等,他也是个明星人物,作为明星人物就很难享受到普通人的宁静了。
现在就不用了。
洛杉矶这座城市,几乎没有人认识他,至少大街上没有。
走到街道上,他和其他路人没什么区别。这种难得的感觉让万胜很享受,他连续走过了三条街道,感觉有些累了,才打算找辆出租车代步。
“去哪呢?”
万胜左右看着。就看到几个身穿篮球服的球迷走过,一边说着,“今天有湖人的比赛,我们去看球吧!”
“对手是哪支球队?”
“火箭!”
“那去看看,科比肯定能打爆他们!”
“我最崇拜……”
“…………”
听着零星的对话。万胜想到自己该去干什么了,都来美国了,不去看一场篮球不是白来了?尤其还是科比的比赛,科比可是大大有名的球星啊,能去看看现场版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