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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他不喜欢穿绣花蓬袖的华丽服饰,不喜欢丝袜,假发,也不喜欢涂脂抹粉这一点,让人有些奇怪之外,别的什么都好。
很快,罗杰就在帝都贵族圈中,闯下了偌大的名声。
他每年有几个月会回法林顿作战,或前往帝国各地游历。七八月份,帝都紫蔷薇开得最灿烂的时候,他就会回来。
人们渐渐发现,这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一个天生的厉害角色。
自从他到了爱德华的身边之后,爱德华在贵族圈中的影响力,直线上升。在某些事务上,爱德华的话的份量,甚至超过了当时尚在位的先皇和如日中天的宰相唐纳德。
爱德华原本雄才大略,又是十六七岁,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期,一心要超越历代先祖,成为圣索兰最伟大的帝王。为此,他针对帝国积弊,大刀阔斧的改革。短短几年时间,圣索兰的军力国力,就有了显著的增强。欣欣向荣,一扫百年积弱的局面。大有超越斐烈,赶追庞贝的架势。
而这一切,自然对某些人形成了威胁。
在外,庞贝帝国和斐烈帝国,绝不愿意看见这样的情形持续下去。一向跟索兰皇室矛盾极深的教廷,也同样为之警惕。而在内,唐纳德大权独掌一手遮天十余年,岂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