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
他抱拳低首道:“姑娘请了,那只小兔乃是我家主人的宠物,姑娘请高抬贵手放了它吧!”
萧绰把笔递给书生,道:“茫茫山野郊外,明明一只野兔,你非得说是你家主人的宠物?你不会说你家主人在这荒野中遛兔子玩吧?要是在平时我怎么会和你计较一只兔子?可是今天不行,我必需要把它捉住烤了吃了。”
那书生文质彬彬,一直低头不敢直视萧绰,但无意间听到这么清脆的声音,如山间的清泉,又如山林里的百灵鸟。他也忍不住,抬头瞧瞧,可是这一抬细看,突然一愣。
萧绰也不理他,把笔塞到他手中,又去捉那只兔子了。那只兔子见到书生竟然不跑了,刚才的响动也许是吓到它了,它此刻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见萧绰过来,却突然蹿到书生面前,在他的裤角上蹭来蹭去,似乎真的很亲切的样子。
书生像似脚踏轻云一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