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砍到半死”进化成“追着一个骷髅兵砍累到半死”。好吧。多少还是有进步的。但由于骷髅战士往往和一个农夫画上等号。事实上那进度基本可以忽略。
“混蛋,没见过你这么蠢的剑士,这么多剑圣教,就算是只地精,也进化成地精大剑师了,你丫却连握剑的手势都能记错,真不愧是罗兰的弟子,明明好路不走。专门找硬墙撞。”
好吧,若抛掉最后的一句,亚当的怒斥还是很有道理的,我却能够理解小科恩的追求,毕竟当年我也是看剑技什么的一看就懂,看起魔法书却昏昏欲睡。却依旧不满足成为一个近战职业。
“我当年不愿意当近战职业,主要还是因为觉得近战都是炮灰,施法者既帅气又厉害,而科恩坚持成为骑士。大概还是因为骑士之道代表的荣誉和守护吧。”
虽然可以理解。但普通人类的黄金成长期也就是这几年了。科恩的天赋这么出色,就此浪费了就更可惜了。
“这次出来应该会有实战机会,多多练习吧。还是不行的话,就给我乖乖去当法师,正好我们估计要到法师之国去一趟。我可以给你开个云中塔的介绍信,你就直接进行进修吧。”
看着当即变成苦瓜脸的小科恩,我仿若看到过往的自己,摸了摸小年轻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