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超时空悖论 > 正文 101 再入丛林
诧异地问:“雷哥,你怎么不早开枪啊?”
    手枪目前在豆子手里,他一直在不停地摆弄,拉套筒上膛,扣扳机放空枪,再拨弄拨弄保险,明明是个很简单的玩意儿,却一遍又一遍玩得乐此不疲。
    雷宇的表情更加蛋疼:“我就一梭子子弹,还是个没装满的梭子,打光不就没了?要不是掉水里被它们追上,我哪舍得一口气打光?”
    “太可惜了。”豆子遗憾地说。
    其实也没什么可惜的,有子弹的话,雷宇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枪扔给何骏。
    “可惜什么?”雷宇不以为然,“这东西没子弹还比不上你们的弹弓有用呢。”
    枪这东西的确好用,但枪的威力必须靠子弹来发挥,没有现代工业的支持,子弹打一发少一发,而且对人类来说足以致命的子弹用在恐龙身上,威力只能说差强人意。
    雷宇觉得,只有军用步枪才能对恐龙造成致命的威胁——电影电视里的英雄常常身中数枪之后还能奋勇还击,可在现实中,一发7.62毫米的子弹打在人的身上,前面虽然只能看到一个小眼儿,后面却是一个血肉模糊的碗大肉窟窿,端地凶残无比。
    据说因为军用步枪的威力太大,执行死刑时击中犯人之后会把头盖骨都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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