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再次醒来时,是在一个简易帐篷里。无头南峰正在磨一把大砍刀,而血徒则是在啃一根巨大的骨头棒子。这骨头棒子贼大,比白墨还长些。
“。。。白墨呢?”张小舞揉着头,皱眉道。
“那个小美女叫白墨啊。”血徒咽下了嘴里的肉,笑道:“她挺有前途的,是我喜欢的类型。”“那么小点儿也能勾起你的欲望?你果然有问题。”无头南峰冷哼一声,“并且她是问你人在哪儿,别说什么有的没的。”
血徒哈哈大笑,道:“我就是喜欢那只小猫咪,怎么的,不行么?她在我的帐篷里,很安全。你大可放心。”
张小舞一阵头大,这个血族人居然喜欢上了白墨?这绝对不可能,肯定是。。
“白墨她不会喜欢你的,你死心吧。。”张小舞摇摇头道。“为什么?”血徒把玩着手里已经被啃的干干净净的超大号骨头棒,略带玩味的笑道,“我这么英俊,一表人才,又救了她,把我的血给她喝,对她这么好,为什么不会喜欢我呢?”
“因为你只是想吃了她而已。”张小舞盯着他的眼睛,“我说的对不对?”
“对,很对!”血徒沉默了数秒,才缓缓摊了摊手道,“不过,我是想吃了她不假,但不是真的要咬她。”“这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