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一样,它是为了“定分止争”。
对此,赵国邯郸出身的齐国稷下先生「慎到」,就曾做过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这是说,有一只兔子跑的时候,许多人都去追,但对于集市上售卖的许多兔子,却看也不看。这并非不想要兔子,而是因为那些兔子的所有权都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这即是法制秩序。
其次,《李悝法》明确提出反对礼制。
这里所说的“礼制”,即儒家竭力维护的“礼制”,它的本质是“世卿世袭世禄”,说白了,即指贵族阶级垄断经济与政治利益的世袭权力——儒家的圣人孔子,虽然曾打破了贵族垄断知识的局面,但孔子本人又提倡维护礼制,维护贵族世袭权力,这一点,是被法家所深深诟病的。
因此有不少法家弟子觉得,孔子不是“打破”了贵族垄断知识的格局,而是“窃取”了本来属于贵族权力的“知识垄断”,并且以此成为了贵族中的一员,以至于此后成为了“贵族世袭”的帮凶,根本不能作为打破“贵族世袭”的先驱。
真正打破“贵族世袭”的先驱,应该是法家,因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