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懦弱、温良,因为不愿服从的人大多都已经死了——要么被拷打至死,要么被充军到战场前线,剩下的温和之辈,经过相关调教后,则作为王室赠予臣子的赏赐之一。
在当今天下,这种事司空见惯。
对于这类人,蒙仲不至于善心大发去免除对方的奴隶身份,毕竟这些人早已被魏国调教地失去了反抗、逃跑的意志,说得难听点,这些人若是失去了主人,他们反而会活不下去。
再者,这也是魏国的律法所不允许的:除了魏王,谁也无权赦免“罪人”的奴隶身份。
毫不夸张地说,蒙仲可以任意打骂这些仆从、婢女,甚至将其杀害,这都不要紧,但不允许赦免其奴隶身份,否则,魏王身边有专门的官员会来责问蒙仲,甚至给予相应的处罚。
其实不止魏国,当今天下诸国,其实都有类似的规定,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国法”、“律令”的威严,使治下臣民不敢犯罪。
当然了,倘若硬要赦免“罪人”的奴隶身份,也不是办不到,拿秦国来说,秦国可以用“名爵”抵罪,以杀敌取得的名爵,在秦国简直是一种比钱财还要硬通的交易货币,可以办成很多事;而在魏国,奴隶的主人需要缴纳很大一批钱财,才能让国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