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玩笑,季傻子又没事,怎么就是犯罪了?季家还砸了我家呢!”
季老根淡定的说:“调解书已签,我们会赔钱的。”
“那、那我们也签调解书,赔你……”
“不必了。”季老根拒绝:“我们就按照曾老弟说的那个……什么法?”
“刑法第384条,故意伤害罪。”
“对,故意伤害罪。法律怎么说我们怎么听,广播都说了,我们是法治国家嘛!”
张二妹愣住了,露出害怕的神情,声音竟然发抖,她挣脱小民警,躲到李所长身后:“表哥,他乱说的对吧?不就推下河而已,只是恶作剧,又不偷又不抢,怎么就是犯罪了呢?”
李所长揉揉额角,只觉一阵头疼。按正常程序来说,张家几个小子的行为,除9岁那个外,另外两个都要进派出所的。之所以没动手,不是他要偏袒张家,而是现在的法律太重,太重。
举个典型的案例:
有一个青年因嫖/妓,被判刑5年,严打开始,改判15年。这青年不服,上诉,正遇上第二批严打,因刑事案件不够,将他凑上去,判死刑。(真实事件)
这时候的人如果犯法,绝对没人敢说“不就关几个月吗”这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