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歌一行走过了荒芜的土地,来到了一片沙漠之中。据利刃说,他们和沙漠马贼们以此为分界线,荒芜之地归属以朗姆酒为首的盗贼公会,而沙漠则完全归属沙漠马贼。
当然,以此为分界线并不是双方友好谈判而来的,正好相反,他们双方爆发了数次大战。
盗贼们的身体虽然强壮,但是马贼们却丝毫不差,而且马贼们全部有马匹,借助战马的冲动力,给盗贼们带来了很大伤亡。
但是,和盗贼不同的是,马贼们并没有所谓的公会或者类似组织,都是单独的一伙,所谓来了就抢,抢完即走。
于是朗姆酒只要花上一些代价,就能从盗贼公会之中雇佣到数量众多的盗贼,甚至雇佣到了军队,他们凭借数量的绝对优势,在荒芜土地上把马贼们打的很惨。
为什么军队会参与进来呢?原因其实很简单,盗贼虽然也可恶,但是他们会卖给军队情报,也可以帮帝国的将军们做一些脏事,所以对于这一带的盗贼,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太过分就行了。
但是马贼则完全不同,他们才是真正的强盗,从来不事生产,也很少和外界联系,通常只是抢劫和杀人,还会劫一些女人和小孩回去,女人么供他们发泄淫乐,小孩训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