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
“您是这里的猎户么?”
老大爷像是没有听见一般,反而从安贝手上接过那只兔子,自顾自地开始开膛破肚,扒皮清洗了。他手法极为熟练,小半会功夫就整理好了,用铁钎串好,生起火,烤起肉来。
安贝看得津津有味,忍不住吞口水。
“我不是这里人。在年轻的时候,因为躲避战争,才逃到这边来的。我的家在附近的镇子上,偶尔到这边来住,收取猎物。没想到能碰到你们,我还以为是黑瞎子来了!”老大爷说着笑起来,露出几颗大黑牙。他的手满满都是皱纹,粗糙得像树皮,指甲黑黑的。他熟练翻烤兔子,撩拨柴火,很快就飘出香味。
夏侯战闻着香味,肚子“咕咕”作响,捂都捂不住,惹得老大爷和安贝都笑起来。
老大爷看着兔肉烤的差不多了,于是走到角落处,翻出一把盐巴,小心的洒在肉上,掰成分别递给他们。两人也不客气,一接过立刻大吃大嚼,仿佛几天没吃过一般。
“森林里很危险,除了有凶猛的野兽,还有婆娑国的士兵呢!”他一边拨着火堆,一边皱着眉头说着,“这些年来,那些士兵变本加厉,屡屡到我们镇子上去抢劫,抓人去作奴隶,唉。”
安贝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