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什么大不了?才二斤多点,要放的话,也很快。”我还没反应过来,终归我本人是学文科出身的,最烦这种算数的事。
“你以为是给鸡放血啊?若是割喉的话,的确很快,几秒就解决。但你忘了那尸体脖颈上的伤口了吗?那是两个直径才3mm的小孔,若是针管,则内壁的直径更为狭小。即便是直接从颈部大动脉抽血,一时半刻也放不了这么多的血。最重要的是,案发现场完全找不到一丝的血迹。”说完,柯摩斯转而又说道,“并且,难道你忘了在伤口处查出唾液这个事实了吗?”
“嘘...”我禁不住倒抽口凉气,试想一下,假如这个凶徒真是用牙齿生生咬破死者的颈部动脉,接着吸吮死者的鲜血,致使死者死亡。那就意味着,这名凶徒最少也得一口气喝下两斤以上的血液。即使是凉白开,一口气喝两斤多,也很困难的。“这...这案子不会真是吸血鬼干的吧。”想明白这些后,我不由得又想起吸血鬼。
见到已进入视线之内的警局及站在大门口的一身白大褂的房琳,柯摩斯缓缓降下车速,同时说道:“其实,我也希望是这样,但很可惜,吸血鬼是完全不存在的。而我们将要面对的凶犯,是个比吸血鬼更加残忍的对手,最起码,吸血鬼身上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