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刚刚那名男子企图从柯摩斯手里抢走塑料管,目的就是为将自己的指纹弄到上面,如此一来,就可以说这管子是我们带过来为了诬陷讹诈他,真是好深的心机啊。
“切,你们想怎样都行,反正我没工夫陪你们玩,你们若想诬陷我是凶手,随便你们吧,丑话先说在前头,我的律师团队可不是吃干饭的,你们最好小心点。”说完,他竟然直接推开柯摩斯,就打算开车离去。
而对于已收集到充分证据的柯摩斯与房琳,自然也懒得跟他废话,总之,只需等到将这管子带回局里,比对指纹、血迹等数据,就足够令他伏法了。若不是因在搜查时,正巧被他撞到,柯摩斯他们完全就没打算要跟他有任何的交集。
但是,当见到一直跟随那个男人身后的女子也打算上车时,我出于好意,禁不住拦住她,认认真真地说:“小姐,我劝你不要上车,因为他是...”
可是,还未等我说完话,她竟然直接冲我发飙:“你叫谁‘小姐’呢?你才是‘小姐’呢?话都说不清楚,还敢来管我?瞧你那身穷酸样儿,敲诈我男友不成,就找到我了?滚远点,听你说话都透着一股寒酸味儿,是不是想要钱?给你啊,真没见过像你那么不要脸的。”说完竟然从包里拿出几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