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亮起。那么,漆黑的档案室,辅以明亮的走廊,本来夹在央的透明窗户,在那时实际只相当于一面能反射出走廊情况的镜子而已,最多只能够朦胧地看见档案室内的情形。既是这样,那当时伯母他们是如何发现有人吊在里边,并且还这么肯定是曾伯呢?终归,除开先前朦胧的原因外,在吊曾伯的方位与窗口间,还相隔一排排密密的书架。因此,只可以在这相距不到一米的有限的空间内,才能看见曾伯的尸体,若不是提前知道方位,我真的不能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情,我想有必要再好好询问伯母他们,究竟是谁最先发现曾伯的尸体的?”
我按照柯摩斯的话,尽管此刻隔在间的窗户已消失不见,但的确如他所说,只有处在他此时的位置,才可以透过书架之间的空隙,看见吊曾伯尸体的方位,不禁揣测:“可能是担心曾伯,因此寻找得较为仔细。终归先前我们揣测,曾伯是在档案室。”
“你说得也有道理,但我还在怀疑另外一件事情。”说完,柯摩斯戴着白手套的手,边轻触着已没玻璃的窗子边框边说:“小原,你不认为,这窗户碎得也太过整齐了吗?当时我是用椅子用力砸窗玻璃,在那样的条件下,正常的反应应当是玻璃窗央被砸个大洞出来。终归从地散落的玻璃渣看,这扇窗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