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时间还是对不啊。若是那样的话,在他们离开书斋的时间应该是5点左右,但我记得汪小研到我们房间时已经是6点半了,但她之后说道,她到我们房间之前,去了曾伯的书斋,不仅看到的是满满的两杯茶水,并且茶水还不断地冒着热气。”我有些好地问道。
“那是因为柳明为防万一,事后又回书斋倒的。目的是不使人过早察觉出曾伯不见踪迹,而到处寻找。终归,若是在那个机关被触动前找到他,那我们有大概率能把他救下。”柯摩斯答道。
“既然柳明的计划都如此缜密了,他后面又为何搞出自己被人偷袭的戏分呢?”我追问道,我真是搞不懂,这个柳明,脑子里究竟怎么想的。
“因此,我才说他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柯摩斯又嘚瑟地笑起来,“但也多亏他搞出这些事情,才使我能百分百确定,他是嫌犯。”
“但我还是想不明白,他为何要劳心费神地搞出这么一出被偷袭的戏分呢?还如此心狠地将自己弄得伤痕累累,至今还在昏迷。终归,以他那时的情形看,若不是汪小研碰巧去卫生间,那他还真会有生命的危险的。另外,案发现场为何没有发现凶器与他的衣服?若是他自己将自己划伤,要如何处理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