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他说的话,我总算放了心,是啊,我怎么没想起这家伙还有这本领呢?
往后,我与柯摩斯又聊了一会儿天,见时间已到正午的饭点,想到下午还得去医院帮汪叔办相关手续,柯摩斯让我去买饭,而他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坐下,拿出手机,指指戳戳地忙碌起来。
当我拎着两袋盒饭返回事务所时,却发现柯摩斯这小子,竟然像发了疯一般,在办公室蹦蹦跳跳,载歌载舞,一脸莫名的兴奋与激动。
“你哪根筋又搭错了?别疯了,快过来吃饭,一会儿还得去医院。”我将饭菜全部摆到茶几,看他还在那里蹦蹦跳跳,便生气地催道。
“我的筋可没搭错。小原,若我将我的发现跟你说,你肯定会跟我一起跳的。”柯摩斯说完,拉我来到办公桌前,说道:“看看,你还记得这些吗?”
开什么玩笑啊,我可没有过目成诵这能力,哪里记得这些数字呢?只是,算记不得,我也能看出,这应该是曾伯的笔记本后半段的内容了,只不过,被柯摩斯按照记忆的顺序,又重新书写到白纸而已。
说真的,我还是很敬佩他的记忆能力的,像我,光是看这大段大段,如自然对数底一般毫无规律可循的数字,已经头晕目眩了,他竟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