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监控探头只能够拍摄画面,而无法监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因此,我们也无从得知,当看见死者是自己的好友时,他们到底说了什么。但从画面起码能确认一点,是这伙人在案发后应该有过形似串供的行为。
“汪叔,现在无法排除这七人均为共犯的嫌疑。因此,必须要赶快找到离开的那两个男人。”柯摩斯看了监控之后,一脸凝重地说。
“是的,并且也有必要将先前那五个关联人,以命案嫌犯的身份传到局里协助调查。”汪叔同样满脸凝重地说。
“但有个问题,若这七人真是共犯,并且,他们都串好了供,一口咬死离开的两个男人是果小美的朋友,他们不认识,那本案的审讯工作可能进行不下去。”我有些忧心忡忡地说。
这样的情形,不禁使我想起了我们先前行动所逮捕的那些“乌鸦”组织的人的侦讯,尽管在案子的危害性等方面,这两起案子有着云泥之别。但单审讯难度而言,这两起案子,却有着太多的相似点。
甚至于,以我的角度看,本案审讯的困难度,可能要大过对“乌鸦”组织的审问。终归,这伙人,即便汪叔以命案嫌犯的身份,传唤到局里协助调查,也最多能留他们一天时间。
而对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