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更好用一些。
苍鹰看着鹰眼的模样,心里有点落差,他们血鹰内部的成员虽然不是很团结,但是彼此都呆在一起执行任务如此之久了,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
“真是没有想到,刀锋如此快就找到了我们的地方,而且还把鹰眼给解决了。不可能啊,他难道不需要保护方佳怡的吗?如果要保护方佳怡,又怎么会有空隙时间来袭击一枪不中就会立刻离开的鹰眼呢?”
苍鹰只觉得现在自己的脑子已经处在混沌状态,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先把鹰眼给挪进去后,准备寻找下一个地点。
“苍鹰,既然鹰眼因此死亡,那么就由我出马吧。我的蛊毒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下在方佳怡的身上,而且只有我能够解除。到时候我们可以直接以玉佩作为要挟,方佳怡的命其实并不重要,我们要的东西不还是那块玉佩吗?”
苍鹰陷入了沉默,鹰眼的失败,秃鹫现在立刻出发倒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况且刀锋刚刚杀掉鹰眼,是因为刀锋对于鹰眼的狙击能力极度忌惮,因此急于对鹰眼动手。
而鹰眼的死亡意味着血鹰集团里彻底失去能够狙击方佳怡的人员,会让刀锋避免方佳怡能够被狙杀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