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有点复杂,我们虽然才见了三次,每一次也没有什么交流,但是,我感觉你并不是很喜欢我!
路彦琛的声音不冷不热:你觉得,我应该喜欢一个男人?
薄锦年瞬间被路彦琛的话噎住了: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喜欢……
薄锦年的话还没有说出来,路彦琛突然猛地窜了前去,他的速度很快,薄锦年都没有怎么看清楚,就看见路彦琛提着一只兔子走到他旁边。
他把兔子扔到薄锦年脚边,开口道:晚上有吃的了,拿着!
薄锦年看到路彦琛正在擦拭一把瑞士军刀,他的目光更复杂了。
他低头看了看脚边的兔子,兔子的脖颈有伤口,应该是刚才一刀毙命。
薄锦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路彦琛这样的贵公子,有这样的本事。
男人之间,崇拜力量。
看到路彦琛这么厉害,薄锦年的心里,隐隐有些羡慕。
刚才说到嘴边的话,不知道怎么的,就说不出来了。
路彦琛把军刀擦干净,已经继续往前走了。
薄锦年赶紧把脚下的兔子提起来,跟了上去。
因为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看着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