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找出我的票据,递给了我。
我看了一下票据,存款人 :张旭5万,存款人:王韦一万,存款人:张永康(大康)一万,存款人:李庆忠一万,存款人洪馨三万.......
旭哥应该是给我们五个人,一人存了五万,剩下的是我外面的损友,大康,庆忠他们存的,就连在北京的韦爵爷,和广州的磊磊,都让旭哥替他们,一人存了一万,当然钱肯定是先欠着......
用韦爵爷装b的话说,那就是(注意读的时候,抑扬顿挫):“一万块钱,去银行汇次款,太b跌份,丢不起那人!”
我和王木木我们,跟那些没人管的犯人比,无疑幸运的太多,因为我有一个好大哥,有这一帮生死兄弟......
这帮牲口,可能给我们存完钱,未来两个月,吃饭都成问题,这点钱都是他们玩命换回来的...
这就是兄弟,跟那些酒肉朋友,有着质的差别,他们根本不会考虑我会判多少年,他们只想让我在里面少遭罪,那他们就是天天吃泡面,也他妈没啥。
这里面还有我父母存的,不过比较少......存了三千,不过这也是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我看着票子挺难受,不想签还他妈不行,因为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