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英雄联盟:我的时代 > 章节目录 第三百六十一章 不死金身
血量的控制极限非常强。

    如此秀的新人,自然会引起关注,而当大家发现此人是个有故事的,就更不一样了,李牧在进入职业之前其实在国服路人高端局就已经赫赫有名了,绰号狼王,并建立杀破狼战队,制霸国服路人战队,所向无敌,群狼所到寸草不生。

    而本来不太受主流观众注意的城际赛也被挖掘出来,比赛本身也就罢了,毕竟比赛的级别比较低,业余赛事的秀是不能跟职业相提并论的。

    但面对卓云海,右手臂受伤的情况下的“换手大法”确实震惊了所有的小伙伴们。

    国人选手还有这样的存在?

    是的,这一下子燃起了所有人的期待,他们期待一个能够看lck对抗的队伍,期待一个能够跟only对抗的人,曾几何时,都是国服五大腿承载了这样的希望,但现在又多了一个人。

    大概李牧身上真的是有网红属性,一下子又火了一下,连带着狼队也备受关注。

    当然这种热度是飘的,如果表现不好,很可能会瞬间打回原形,其实对于狼队来说,一上来就这么受关注并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们的队伍和战术都需要磨砺,过多的关注一定会影响队员的心态。

    何况两连胜也是因为mmd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