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都能想出来的问题。
这群成都的同僚却把我抓到了这里!
不光毁坏我的名誉,而且这种自己没有做却被指着鼻子说自己做了的行为,实在是太让我不爽了。
“我们有人证!阿水小区保安在晚上3点的时候,发现你,就是你本人!出现在了阿水的小区。”
眼前的警察仍然不肯相信我。
人证?
开什么玩笑?
我有一瞬间竟然觉得是自己记忆出了问题,难道说我那晚真的是去杀了人?
不可能啊!
但是这样的话,要怎么解释指纹的事情?
“你既然要嘴硬,我就把证人带进来!”
或许是见我是刑警队长,可以算是老油条了,一般的心理施压什么的对我根本没用,所以对方一甩手中的笔录本,走到了外面。
而我自己也在思考着这是为什么。
正在这时,一个很有威严的人走了进来。
也是刑警队长,成都公安局的刑警队长。
“把何队长放出来,他不是杀人凶手。”
身后跟着几个警员走进来,用钥匙开始解我的手铐。
“队长?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