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枫不再多想,静心感受起这字里行间的剑意痕迹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
将进酒这首诗,是李白留下的众多作品之中,颇为脍炙人口的作品之一,也可以说是流传度最广的作品之一。
放眼地球,黄口小儿便可不假思 索的轻易背诵而出,可以说,这首诗,某种程度上,是史学家们,研究李白必需要研究的代表作,亦是毫不为过。
文以载道,诗以明志。
这一首诗,字里行间,充斥着一股狂乱的张力,或许正是李白在写此诗时,最好的心境写照。
江枫逐字逐句研读,然后将之首尾相连,却是发现那每一个字分拆开开来,似乎并不出奇,但是当每一个字每一句话连接起来之后,剑意的纹理若隐若现。
“乱!”江枫自语。
江枫所说的乱,不仅仅是这首诗的书法狂乱,所指的,还有这首诗中所蕴含着的剑意,那般剑意给他一种“乱”的感觉。
这种乱,不是杂乱无章的乱,而是,一种奇军突起,纵横捭阖式的乱,若一柄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