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两点途经旧金山的一栋房子,因喜欢房子而叫醒房主,拿出行李箱内的400万美元现金买下房子,立即带女友进屋休息。
由于邻居家的两棵参天大树,原本一览无遗的无敌海景被生生“封杀“了。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埃里森狂砸4000万美元重金,买下了邻居的房子,对树木进行“适当的修剪“,使其不会影响他现有住宅的视线。
“。。。他只用绿墨水签名,因为那是美国钞票的颜色。他爱留着大胡子,喜欢穿价值一万美金的阿玛尼西装带金表,私生活极其奢靡。有过三任前妻,依然绯闻不断,好莱坞女星、名模甚至甲骨文员工都是他的猎艳对象。
由于从小家庭相对比较贫穷,同时自己算是个养子,这让埃里森一直比较自卑。这也是他为什么会选择微软作为敌人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就是看不上同处一个时代的比尔盖茨这种富家子弟轻易成功,掩盖住他的光芒。
。。。此人乐于享受,好勇斗狠,傲慢自大,嚣张跋扈,口才极佳,深谙营销之道,隐藏在放荡,自负外表之下的,是他那颗偏执的好胜心,他深受脚盆文化的影响,极其好斗的同时,也非常的JIAN诈,一个现代版的狂人,一个别人眼中的“疯子”。”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