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个摊位了,就得交钱,即你所持货物价值的三十分之一,好比是田租;
而除陌钱(陌通百)的话,你今天没生意便不用交,可一旦有生意,就得“每贯税十文”,即是按照货物卖出去的价格百分之一的比率交钱,好比是交易税。
此外为了刺激互市贸易,高岳还颁布个条令,即许可驿马关来往商贾行用“短钱”。
他以前和刘晏互相问对时,曾提到了“钱荒”这个问题,现在唐朝到处都在闹这个病——各种公私交♂易的“润滑剂”铜钱不够用,就会导致“百货不通,万商束手”的恶劣后果,高岳现在暂时还没权力在根本上解决此问题,所以他在驿马关互市上采用了便宜之法,即“短钱”。
“短钱”说白了,打个比方,就是在钱荒当中,可以用制定个固定的大家都认可接受的百分比来,这样减省铜钱用度同时,也不妨碍商品的贸易,比如驿马关互市里高岳就规定:
“每贯除垫一百文,以九百文成贯。交易过五贯者,半用布帛。”
就是市集当中,你用九十文钱便可以买到价格一百文的货物,一贯的交易量实则支付九百文就可以。难道卖货物的商人不会觉得亏吗?不会,因为他心中明白,在驿马关里他用这得来的九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