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唐官 > 4.杂给五万贯
   军马钱,买战马和养战马都要钱,自不必多言;

    馆驿钱,这部分钱也要从军资钱里支取。

    听到韦执谊的测算,高岳点点头,便示意他进一步说下去。

    韦执谊便说,军资钱外,还有兴元府的“杂给用钱”,每年的额度是八万贯。

    这所谓的“杂给用钱”,说穿了就是高岳这位府尹和洋、利二州刺史的“私库钱”,类似皇帝的琼林、大盈库,其中高岳头上是五万贯,其他两州的刺史,也各有万多贯。

    听到这个数字,高岳也不由得愕然,他刚刚到任兴元府少尹,就忙着带军队出去打仗,没想到享受独镇一方的杂给用钱竟然恐怖如斯!

    高岳不由得迅速在心中算了一笔小账——如今他为兴元府少尹,我唐的内外官俸料制度规定,为京兆及各府大尹者每月俸钱八十贯,为少尹及长安、万年二赤县令者,每月俸钱为四十贯;他还兼任梁州刺史,每月俸钱为七十贯;又是三州都团练使,每月得使职俸料钱一百二十贯;身为梁州刺史,又有“知军事执刀钱”每月七十贯,此外杂给钱三十贯——也即是说他光是从朝廷度支司那里,每月就能得俸钱三百三十贯钱,一年即是约四千贯钱,就这还不包括所谓实封一百户和就任兴元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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