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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蓬!
两声闷响,半空里一青一白两道身影,各拉起一抹残影,如青白两道光柱,倏然落地。
持戟持刀者对峙。
两人脚下,青石板出现一条条龟裂,如蛛网蔓延。
长戟上血迹斑斑。
剔骨刀上挂着一块半寸见方血肉。
“王爷不愧白虎神将之名。”秀气青年依然在笑,话语落地时,肋下骤然沁出咕咕鲜血,瞬间染黑了青衫。
赵飒面不改色,大腿上鲜血津津,微微蹙眉,“好刀法,聚势一刀,不取血肉势不灭,无可避之,大凉何时出了这等高手?”
秀气青年笑了笑,“区区半寸刀,不比王爷,也比不过开封那位。”
多少有些得色。
刀法名半寸刀,聚势而起,例不虚发。
只取半寸见方的血肉。
曾有位异人,被这位北镇抚司第一把刀虐杀,足足用了一百余刀,每一刀只取半寸见方的血肉,每一刀皆不在要害。
人身上能有多少半寸见方的血肉?
那位异人活活被痛死。
当时的画面,就是那些杀人如麻的北镇抚司缇骑,也掩面不忍卒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