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没有发吃。
而诺斯则是看了看眼前的恐龙肉,决定将飞龙召唤过来,在飞龙的背上有他存放的装备,比如刀叉什么的。
“于是,诺斯出了小花园,升到下空,吹了一个口哨。
在九蛇海贼团岛船上的飞龙,立刻就听到了,因为本事天马鸟,有很大的耳朵,就算如今受到基因药液的影响而变异,它还是拥有了难以想象的听觉,所以听到熟悉的声音时,它立刻飞离了岛船,朝着上空飞去。
不久之后。
“不错,还算听话哦。”诺斯摸了摸飞龙,挺满意这波操作。
飞龙在诺斯的面前点了点头,然后直接匍匐在诺斯的面前,让诺斯方便拿取料理的工具。
因为,在飞龙的背上,有十几把厨具、还有几口崭新的锅等。
诺斯全部都将其取了下来,开始料理恐龙肉。
先是将恐龙肉的四条腿卸了下来,因为这上面的肉最多了,全是肌肉,而且在诺斯看来,恐龙肉的食材价值,比牛肉高出百倍,可是好东西啊。
记得当年,在读小学的时候,老师给没人发了一本科学与自然,那个时候,科学书的封面上就有恐龙,作为吸引他们这些懵懂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