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税制”远不像大众以为的那么简单。
包税制度既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当一国中央政府权力薄弱,无法有效地对基层进行统治,或者出于民主偏好不愿建立一个强大的集权政府,那么政府主导的税收业务必定效率低下;反之,将税收业务外包给私人机构——无论你叫它做“包税制”抑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都是一回事——效率反而更高。
然而效率总是有代价的,包税制的高效需以民众承受盘剥为代价,民众被压榨到极限就要起来造反,最终却由政府承担“造反”的后果。由此来看,传统包税制度显然是有缺陷的,包税权其实类似“期权”,承担有限的义务,收益却没有上限,这一事实蕴含着极大的不公平,有必要加以改革。
克洛德主教针对包税制提出的改革策略,倒是正合罗兰的心意:政府取消包税商的垄断权,引入市场竞争,允许多家包税机构承揽同一地区的税务,自行制定税率。纳税人出于理性,必然选择向税率更低的包税机构纳税。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同一地区的各个包税机构不得不降低税率,从而争取更多客户,以期薄利多销。根据市场供需理论不难分析出均衡状态下的税率将被压缩到最低限度,结果就是纳税人的负担减轻了,国家财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