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洪锦宝能得到所有利润的6o%,其中包括了他的制作费用。
本来嘉禾与旗下的卫星公司,签的分成合约大概是3o%-5o%的,但由于《猫头鹰与小飞象》有殷俊的剧本在,洪锦宝他们又制作得非常用心,所以嘉禾采取的是一种阶梯式的分成模式。
分成的是5oo万,最高就是上了1ooo万,而1ooo万以上的总体利润分成,就是6o%。
不仅仅是嘉禾,其它的几个独.立电影院也是经过嘉禾的协调,一起采取的这种方式来分成的。
注意这里说的是利润分成,并不是票房分成——戏院电影院还要有票房分成呢。
按照这个比例,在国泰院线还没有把《猫头鹰与小飞象》放映完毕之前,嘉宝公司能拿到手的大约是47o万港币。
单是这一笔,就够去除了所有的制作费用,包括殷俊的剧本费在内,净赚2oo万港币了。
再加上国泰院线那边两个星期就轻松突破了相当于12oo万港币的票房,这部电影5oo万的利润是绝对板上钉钉的事情!
因为这个,《猫头鹰与小飞象》下画的第二天,洪锦宝大方了一把,在大.三.元大摆宴席,工作人员、嘉禾的人员、电影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