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于一个小小的事儿,有着网络的传播,都能被全世界知道。
如此的新闻传播速度,就会让那些品牌公司们非常省力气,他们由此也可以知道谁是最当红的明星,谁是潜力最大的明星,谁最有长期发展的潜力。
网络世界也是一块试金石啊!
现在?
现在一个明星哪怕是再出名,也不可能全球皆知。
哪怕是邓莉君、汤姆汉克斯这样的巨星,也不现实。
倒是殷俊的名气比他们还要大一些。
所以,影响力的不够,就决定了明星们没有办法自己创造品牌,获得大合同。
乔丹和耐克的合作,一开始好像也只是签约几年。
等到乔丹第一次完成了三冠王的伟业,耐克公司才和他签下了终身合同,并且给了他一部分的耐克股份。
现在嘛,乔丹虽然很出名,虽然“飞人乔丹”卖得很好,但谁知道是不是昙花一现,会不会有长久的效应?
万一乔丹之后重伤,或者成名了之后就放纵,那么给他一个终身合同,岂不是吃大亏了?
现在菲尔奈特给乔丹一个大合同,签约总共20年,其实已经是一个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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