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钱……,尽数废除。”
“人均田亩不及一亩之家,农税全免……”
“废支移。我梁山于县下乡镇设立粮站,百姓就近纳税……”
“废折变……”
如此的叫喊声一旦发出来,怎不叫百姓们闻声而动。那老赵家的夏秋两税,只看比例还不及田亩出产的十一,但粮米耗、头子钱、义仓税、农器税、牛革筋角税、进际税、蚕盐钱、曲引钱、市例钱等等,却是数倍于正税。
只说那粮米耗费,县进州,州进路,路上国库,便都有加耗费。正税一石,加耗数升。另外还有义仓,收正税的1/10。也都是农民要承担的税负。
尤为需要重视的是“支移”,本来两税应该在固定地点缴税,就像后世的粮站,兔子是直接建在乡镇一级的。但老赵家却经常强迫百姓【纳税人】把税物送到指定地点上交,如此称之为支移。这样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却增加了百姓负担。陕西支移曾规定一二等户支移300里,三四等户支移200里,五等户支移100里。不愿意支移的,得支付道里脚钱。起初税户为了节省运费,在原地把税物换成铜钱带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税,可在路程上还要交过税(商税的一种)。道里脚钱成为定制后,元佑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