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人都能做都头。
两千重骑,三千步甲,五千精锐在天刚刚亮的时候就起身梳洗整容。刀兵战甲,都擦得蹭亮。用过早饭,更是全军最后一次整装束甲。
当辰时正点来到,“轰轰轰”,战鼓声响起。全军列队,开出了城南五里处的营地。
当五千步骑从营门鱼贯而出的那一刹那,陆谦嘴角挂起了灿烂的笑。他相信辽国的那些军将都当是识货之人,能看得出亲军步骑的厉害处。
精骑先行,陆谦引众文武在后。卢俊义引两千骑做先,武松引三千步甲最后。一应将士尽是黑袍玄甲。
却是陆谦称王后,为显示自我亲军之不同,同时亦是觉得黑色更能显示出亲军的威严,而下令更变装束。可不是因为受赵明诚的进言,赵宋得火德,大王当兴水德,才把亲军战袍变为玄色的。
陆谦身边之亲军,也不知道是一路胜仗打下来,心性彻底的超然,亦或是因为他早前兑换的那个道具——陷阵之志【残】。可就是这一残缺道具,荣誉值已经叫他挤干榨干了。
形容陷阵营的那句话陆谦也很欣赏——冲锋之势,有进无退;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很威猛。
然问题是,他这支亲军早就体现出了这种‘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