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长风万里尽汉歌 > 第七百四十二章 御前司火枪营
在取代弩兵的效用。

    准确地说来,火枪兵还不如弩兵好用。火枪的射程、精准度都不如劲弩,它唯二的好处就是破甲强和造价低廉。

    对比劲弩,火枪的造价叫任何人看了都不忍放弃,更不要说那后续的一系列保养耗费。

    且破甲力极大,不逊于神 臂弓。可一张神 臂弓的造价能打制十几支、甚至是几十支火枪。而弩兵的选材也远要比火枪手严格。后者是个人都能成,女人都行。而前者则必须要力强的,不然你拉弩都拉不上。

    这场雨下了两天,陆皇帝雨停后还是快马赶到了亲军校场。看到五百名士气高昂,一个个昂首挺胸,望向他的双目中全是满满崇拜的士兵,心中却涌起了一股别扭。

    持着火枪的披甲兵,纵然后者披挂的都是棉甲,整体卖相似还是不错,但依旧叫陆皇帝觉得辣眼睛。

    但是如今这个时代里就必须如此,棉甲重量轻,看着单薄,且能防箭矢,是很有必要的。真要是如后世搞出那无甲衣的火枪手,才是让人送死的。

    西方火器时代的军队都撇开了盔甲,是因为他们双边都持有枪炮,再坚固的盔甲在枪炮面前也会变得不堪一击。故而,两边就都舍去了甲衣。可现在齐军的火枪手要应对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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