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一封封密信,张凌阳有欣慰,但更多的却是恼怒。
这都是些什么官吏?
尸位素餐?
狗占马槽?
蝇营狗苟?
自私自利?……
张凌阳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们了!
当即,张凌阳下旨,让锦衣卫将这些不作为的地方‘父母’全部缉拿打入诏狱,并抄没全部家产。
待审讯完毕,就将这些人千刀万剐。
至于其家人?
女的充入教坊司,男的十五岁以上发配边疆,十五岁以下全部贬为贱籍,任其自生自灭。
可能会有人说,祸不及家人。
可他们的家人既然享受到了他们带来的优渥生活,那在这个时候,也应该承受同样的磨难。
其实,像这样的官吏,按照大周现在的律法,是可以上缴一部分议罪银之后从轻发落的。
可张凌阳根本就不给他们这个机会。
有些人,有些事情,即便是谋反的事情,只要不是主谋,张凌阳依旧给他们上缴议罪银的机会。
就好比上次江南士绅谋反之事,除却主谋被问斩之外,其余人等在上缴了议罪银之后,均被释放亦或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