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问题,首先得打击胥吏与地方乡绅操控地方,使得税赋分配不合理的现象。
因而清丈田亩之政势在必行,而且必须形成常态化,每隔几年来一次,尽管无可避免的是,土地会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但也能避免百姓们在没地后还得缴纳赋税甚至被胥吏与地方乡绅操控后缴纳沉重赋税而造反。
所以,在正德六年三月的朝会上,户部尚书王琼受内阁首辅焦芳之意,正式提出于正德六年三月开始实施清丈田亩之策,且建议朝廷每五年清丈一次,并立为制度,后世之朝务必遵行此政。
同时,继任为礼部尚书的杨一清则受内阁首辅焦芳之意,提出要遵行宪法与祖宗成法,保障大明子民基本人权之策,且抨击此乃前元之弊政,必须改之,从而建言,禁止豪门蓄养奴仆,也禁止庶民卖身为奴,而还在豪门之家已多年或已卖身者当改卖身为雇佣之契约,明确工薪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