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没减速,反而凭借巨大的吨位横冲直撞,或者说仗着帝国海军不敢开第一枪,一直在夺路狂奔。
这摆明了是欺负驱逐舰的块头不够大。
虽然跟驱逐舰相比,即便是快速货轮,速度也快不到哪里去,但是货轮的吨位远超过驱逐舰,几乎所有快速货轮的载重量都在一万吨以上,排水量差不多是驱逐舰的十倍,能轻而易举的撞沉驱逐舰。
在货轮的旁边,驱逐舰就是个小不点。
这样一来,除了直接向货轮开火,驱逐舰就只能在后面跟随。
冲到前面阻拦?
那是找死!
不是说撞不赢货轮,而是有法理上的问题。
虽然梁夏帝国已经把西北东望洋西部划入了交战区,禁止第三方舰船进入,而且符合国际法,但是纽兰联邦并没有承认帝国海军划出的交战区,宣称拥有自由航行权,同样符合国际法。
这样一来,如果双方舰船在国际海域发生碰撞,得按照国际公约处理。
在国际海事公约中,对类似的情况有明确固定。第一是军舰有优先通行权,第二是不得恶意阻挡其他舰船自由航行。
问题就在这里。
谁敢保证,那艘货轮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