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看到的事。
对于在狱中,很多的事,都是在地下进行着。
每个人都会将自己的行为掩盖起来。
就是拿一个烟屁股,也要藏得严严实实的。
可是,烟屁股会让看到的人送命吗?
当然不会,就是警察发现了,也就是一巴掌赏赐的事。
对于坐在牢中的人来说,一巴掌算什么?
为了挨一巴掌去杀人?更不可能。
既然能去杀人,那就是说,死者看到了让人不能掩饰的事。
这件事会对那个人产生巨大的威胁。
为了将威胁除去,所以他必须将死者杀死。
想到这里,刘云在纸上写出了很多的事。
发现某人是中统被杀?
发现某人是军统被杀?
发现某人准备越狱被杀?
发现……
写了一排,刘云又开始排除。
中统那方面应该不是。狱中的中统是一帮势力,死者不敢去得罪。
而且记载中,西11舍中没有关押中统的人。
刘云将这一项用笔画了一个叉。
关于越狱,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