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姿态等等,渐渐地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品牌”。
这种品牌,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哈里森-福特、汤姆-克鲁斯、威尔-史密斯就是个中典型代表,包括汤姆-汉克斯也是如此。和小罗伯特-唐尼和约翰尼-德普相比,这些演员脱离了个人特色的系列电影之后,依旧具有强大号召力,并且在进而二十一世纪之后,依旧有效。
二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
前者必须专注于演员形象与品牌形象的结合,并且通过一部又一部作品,步步为营地巩固角色形象,而且电影公司仅仅只能从一个系列之中获益。
后者则没有如此限制,演员的经纪团队、公关团队将负责演员个人形象的品牌包装和运营,电影公司甚至不需要花费精力,只需要筹备合适的项目,发出邀请,这就可以了。原则上来说,电影公司可以将这名演员套用在任何的商业电影模板之上。
当然,这是纸上谈兵的理论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势必还有诸多问题,但整体而言,道理就是如此。这也是电影市场始终推崇顶级演员的原因——
自“星球大战”以来,好莱坞电影产业渐渐成熟,但三十五年时间,真正称得上票房巨星的,却只有哈里森-福特、汤姆-克鲁